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为加强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提升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安全水平,市发改委近日印发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投入运营的充电设施,可按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提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请。
据悉,《办法》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地面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办法》从建设准入、运营管理、安全监督、保障和处置措施等方面对充电设施作出规定。《办法》明确,充电设施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应自行或委托土建、配电等专业技术机构对其进行现场技术确认工作,重点确认充电设施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电气安全等指标,以及检测和调试其与整车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的一致性。
新闻来源于:深圳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