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会员信息搜索: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博览会  
绿色时政 Green Politics
 
产业资讯
销售来源不明冻肉 月底前要主动报告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5/7/13 18:06:20 阅读:1425

1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称,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并表示将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

销售来源不明冻肉月底前要主动报告

该通告称,今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冷冻肉品走私专项行动,打掉了多个走私团伙。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

据悉,海关总署、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对走私冷冻肉品犯罪行为的调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运企业和相关人员、承储冷库经营企业和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肉品流向餐桌。

此外,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2014年以来凡承储、购买、销售过来源不明冷冻肉品的生产经营者,要于7月底前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企业报告的情况,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13省份排查冷库 篡改记录将严惩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通告称,凡发现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的,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通报所在地海关、公安部门。排查情况要于810日前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地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对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的责任,日常检查频次、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通告还表示,媒体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监管部门支持媒体监督。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要切实做到真实、公正。

上一篇:年内新能源产业总产值突破2500亿
下一篇:深圳生物产业企业突破七千家
友情链接:
绿色产业资讯网 | 深圳绿博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科创委 | 市发改委 | 工信局 | 深圳市绿清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龙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绿博会   
粤ICP备13030065号-1 版权所有 2006-2013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43号青海大厦26G-H 邮编:518034
电话:0755-25595748,25560105 传真:0755-25569489,25893248 电子邮箱 lscy2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