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防止垃圾渗滤液造成二次污染,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近日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分两个检查组,对全市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和8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渗滤液从产生、收集、处理和排放去向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雨污分流情况,核查雨水是否与垃圾渗滤液混排,填埋作业时是否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排放行为,是否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污的情形。
截至目前,两个检查组共检查了6家企业,发现两家企业因渗滤液处置设施还处在试运行调试阶段,自行处置能力有不确定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两家企业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处置设施的建设,做到渗滤液安全处置。
新闻来源于: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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