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二二二号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