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引导和促进龙华区企业做强做优,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小微创新优势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局现决定开展龙华区2020年度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将由区科技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并列入区各部门配置政府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对象,该称号具有一年的有效期。根据我局安排,现面向全区中小微企业公开征集认定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地和纳统均在龙华区;
(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微企业划定要求;
(三)企业属于下列类别之一: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通过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
3.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4.以下类型人才或团队创办的企业:
(1)广东省创新团队、深圳市创新创业团队;
(2)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B、C类人才;
(四)企业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不存在权属争议;
(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和《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并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
(六)认定年度及上年度无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财税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
二、评价指标
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研发投入、科技成果、创新指数、财务指标以及加分事项。
三、认定程序
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的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申请
(二)审核评比
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打分并统计,选出前100名企业,分数相同的按照营业收入的高低排名。区科技主管部门就涉及企业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财税等方面的问题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
(三)公示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评比结果,在网站上对“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程序审定后颁发统一印制的“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证书。
四、服务与监督
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评选活动依照有关规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企业申报资格或评定结果,3年内不再受理其中小微创新100强项目申请。
五、相关说明
(一)本通知中的营业收入等数据,若填报数据与龙华区统计部门的纳统数据不一致,则以龙华区统计部门的纳统数据为准。
(二)本文中提及的知识产权、科技项目等得分项均以证书或正式批复文件为准;本文中提及的人才或团队项目,以社保缴费记录或股权证明(30%以上)为准。
六、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20日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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