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会员信息搜索: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博览会  
绿色政策 Green Policy
 
法律法规
定义:不安全食品
来源:据中新社电 发布时间:2011/5/24 17:53:05 阅读:4484

定义:不安全食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上一篇:禁止将不安全食品处理后重新销售
下一篇: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次修正)
友情链接:
绿色产业资讯网 | 深圳绿博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科创委 | 市发改委 | 工信局 | 深圳市绿清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龙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绿博会   
粤ICP备13030065号-1 版权所有 2006-2013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43号青海大厦26G-H 邮编:518034
电话:0755-25595748,25560105 传真:0755-25569489,25893248 电子邮箱 lscy2005@126.com